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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劳动工伤1个月前

¥50.00

你好王律师,在职三年零两个月因为和同事起了点冲突互相撕扯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现在我被公司解雇了,后来发现公司只给上了最近一年的社保,其他两年多的没给上,找他们推来推去的没人给解决,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还能得到被辞退的补偿和没有给上的社保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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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松律师 河北-廊坊 河北天禹律师事务所

  • 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即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即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即无过失性解除的情形。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即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气此即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此即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可统称为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3条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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