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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对方签订场地租赁协议,但是其中有0.27公顷属于村集体土地,对方在申请用地时,伪造村民笔体,获得土地使用权,现在已经被公安部门调查出来,但是还没有立案,调查结论是,涉嫌伪造村民笔体,另外他的母亲是法定代表人,在签定合同时,及没有授权委托书,法院裁定主体资格不合适宜,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可以确认为无效合同?
丁环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蓝驰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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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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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职业二十余年,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积累了深厚的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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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曾在大型国有银行、外资银行工作10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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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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