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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损害赔偿1个月前

我觉的个人隐私受到侵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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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四英律师 黑龙江-牡丹江 黑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侵犯个人隐私属于民事侵权,当事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是社会组织或其他法人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机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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