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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行业交流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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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92年以后收养的 没有办理收养手续 只是事实收养 法律上承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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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涛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盛强律师事务所

  • 原《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即指1992年4月1日前成立的,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收养关系,由于当时并没有规定收养的专门法律规定,所以事实收养关系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因此,对于《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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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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