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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婚姻家庭1个月前

请问律
本人法定继承人之一,它处无房,长期独立实际占有遗产房。末分割,其他法定继承人长期不行使权利。
本人想分割确认各继承人产权份额,保留我独立实际占有权,可以吗。

查看广哲源律师的回答

广哲源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如果你不满足多分或照顾的情况,你所说的实际占有权可以通过与其他继承人协商解决,比如你补偿多少钱给他们,他们放弃继承权利等其他方式,协商通过书面各继承人签字完成,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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