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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20.00

您好麻烦咨询一下,原来公司注册资金500万,通过增资扩股吸收新股东100万投资,新股东占20%,注册资金变成625万了对吧?新股东是实缴注册资金100万,原股东是认缴注册资金。原股东未来是否有被新股东要求追加注册资金的风险?新股东董事数量如何约定为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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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法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 增资扩股是股东之间协商一致,引进投资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之一。新股东并无权利要求原股东追加注册资本。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出资受期限利益保护。非发生法定事由,不能加速到期。具体约定以公司章程为准。
    至于委派董事人数,并无明确限制,只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即可。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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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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