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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有三次婚姻,第一次婚姻无子女。第二次婚姻与1959年结婚,于1968年离婚,男方结婚时带着一个6岁小孩与她结婚,应该算是她的继子。母亲第三次婚姻于1970年与我父亲结婚,期间生育我且为独生子女,并于1990年取得单位福利分配住房一套。现母亲于去年去世,她的继子对这套房产有继承权吗?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201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任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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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毅,法学学士,现任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团总支书记、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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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从事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类型案件,具有较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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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弘扬,北京大成(镇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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