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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房屋以买卖赠予给我,没有书面依据,没有公正,可以要回去吗

查看耿德志律师的回答

耿德志律师 辽宁-大连 辽宁善成律师事务所

  • 你好,你问题中的线索并不是很清晰。简单跟你解答一下不可以撤销赠与与可以撤销赠与的条件。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的情形: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因此,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1.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项: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另外,如果赠与行为涉及无权处分或违反公序良俗也可能导致赠与行为无效。如有需要可以联系律师咨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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