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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发生结果是:房屋征收,征收方没有合法的征收手续,勾结黑恶势力强拆,强拆不成,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未经送达就去法院一次司法强拆,司法强拆不成进入诉讼,一审请求撤销《补偿决定》,结果一审判决征收补偿内容违法,没有撤销。同时征收方又作出《补征告知书》改变原来的内容,二审维持。判决后征收方不履行《征补决定》与《补征告知书》,这时《补征告知书》还在6个月诉讼期限内,起诉请求:确认《补知告知书》违法,确认的内容是没有安装《安置方案》去做。主要的是装修款,因为是房屋置换,所以就是装修款的问题了,我起诉后,现在一审裁定是驳回起诉,事实是重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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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长沙劳动仲裁院仲裁员,现为合伙人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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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学历,专职律师,会计师,有多年企业管理,企业法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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