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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出具时,关于实到人数的确定有个疑问。比如:公司董事应到13人,实到X人,董事张三、李四未到会,委托王五出席并代为表决。两种情况:A)董事签字页,共计13人签字(包含了代签字表决),那么实到人数是13人还是11人呢?B)董事签字页共计12人签字(包含代签字表决),其中缺少刘六的签字,内容中也未提到其未到会及委托。那么实到人数是12人还是10人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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