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潜江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北京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蔡蔡

北京债权债务1个月前

¥9.90

你好,我们是乙方(卖方),要和客户签一个设备销售合同,客户在合同里面要求“无论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外,因乙方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我想问一下这个是否合理?质保期外的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质量问题是乙方的责任吗?

查看邹秀丽律师的回答

邹秀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使在质保期外,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上述情况,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消费者可向经营者主张民事法律责任。但合同系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可根据交易情况及上述规定,对条款加以修改或限制性约定。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23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2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