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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你好,我们的房子是婚后买的,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但是买房的时候我没有拿钱,想离婚房子能分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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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笛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

  • 婚后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买的?双方是否对该房子有约定?离婚原因呢?
    1、结婚后,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用其个人的财产购得的房产,并且由其个人付清全部房款,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参与房产分割。
    2、结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付款购得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之间在购房前对于该房产的所属问题有过明确的约定,约定该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时,这时该房产不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论该房屋的房产证上书写着谁的姓名,在购房时夫妻双方出资所占份额的大小,该房产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该房产参与房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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