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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丝袜厂上班,看织袜机,之前说的,每天有一百三十块保底,十号前后发工资,压四十天,本来次品有最低标准的,七月份开始次品废品一起算进去了,但是现在因为快离职了,老板又把这个规定用在了六月份,请问这合理吗?我能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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