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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我母亲去世,我的弟弟不向我说出父母的遗产是多少?只是告诉我房子归弟弟,给我20万,请问您,这样做合法吗?我是不是有权知道父母的遗产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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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同法律工作者 北京-朝阳区 法律工作者

  • 李家有子女三人,两个姐姐,一个弟弟。姐姐长大出嫁,弟弟也娶妻生子,三姐弟均独立成家。2015年4月20日,李父去世,为照顾年迈的母亲,弟弟一家搬进父母的房子居住,二年后,母亲相继去世。生前留下的房子一直由弟弟一家居住,姐姐要求继承父母房产,让弟弟每人给予补偿,房子可以归弟弟。弟弟称母亲生前说房子留给其居住,归其所有,不愿补偿。随二位姐姐诉至法院,要求平均分割房产。法院审理中,考虑到双方之间的血脉亲情,进行调解,并给当事人释法明理,《继承法》规定,有遗嘱且遗嘱真实有效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父母的口头诉说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继承的依据。因母亲生前弟弟主要由弟弟照顾,与母亲共同生活,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子归弟弟所有,弟弟补偿姐姐每人10万元。

    法律规定:

    《继承法》

    第十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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