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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发生意外身亡,学生是否有责任。学生在晨跑操中突发心脏骤停,学校发生过程中未及时进行抢救,救护车距离学校拨打电话二十分钟后去到达现场,医院距离学校平时车程仅五分钟,医院最后给出结果是猝死。现与学校协商,学校要求尸检,不然不与赔偿。家属不同意尸检,想完整的给学生入土为安,学生平时身体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疾病。请问李律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刘丹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
杨志发律师 广东-惠州 广东天穗(惠州)律师事务所
2000年至2010年在广南县公安局工作;2010年至今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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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德勇,男,云南丘北人,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专业,通过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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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远尧律师,在校期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毕业后就职于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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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顺律师曾办理过多起刑事、民事案件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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