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扬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买了一个拆迁安置房,是2月13号,跟房东在中介签了那个。就是定金的那个合同,然后我们约定是4月13号去房管局备案,然后我们4月15号去备案的,当时在房管局备案的合同是9月13号,房东拿到全款,然后就是合同上面就是写的,就是如果说9月13号房东没有拿到全部房款。然后违约一方要付未付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然后我是9月13号,那个银行贷款还没有下来,然后房东就以此为理由。要求我到房管局取消备案或加价3万元。问房东的要求合理合法吗?
孙恒律师 江苏-扬州 江苏嘉竹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1个月前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闫立波,男,律师,涉及范围包括婚姻家事及继承,经济纠纷、侵权
帮助人数:1414人 粉丝人数:4708人
帮助人数:2746人 粉丝人数:11994人
帮助人数:550人 粉丝人数:1111人
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至今,在河北厚正律
帮助人数:1179人 粉丝人数:374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