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昌平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您好,我租住一间公寓,合同签了一年,11月分合同到期。本次房租8月27日到期,还有押金一个月。合同上写了如果不住需要提前一个月告诉房东。昨日告诉房东说住到8月份就搬走,但房东确说,7月27日必须交6个月房租,否则7月27号必须搬走,等他房子租出去后才能退钱。请问这样合理吗?谢谢!
问题补充:
请问我该怎么办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已从事法律
帮助人数:60人 粉丝人数:874人
帮助人数:68人 粉丝人数:1263人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帮助人数:4217人 粉丝人数:6830人
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房地产、建设施工合同及重大商事案件争议的
帮助人数:65人 粉丝人数:165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