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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有个83岁老人,早上3点左右去晨练,顺便捡纸壳之类的,老人不识字,在一门外捡了一个纸箱,后来才知道捡的东西是超市放在门外的,超市报案。
纸箱里面有个水壶,被老人扔了,还有几个小东西还给超市那里。
让老人陪水壶189元,老儿不陪,后来找到老人女儿赔了水壶。
现在派出所让老人签拘留不执行这个文件,是否合理?请教律师,谢谢您!
王冠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全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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