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昌平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广西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防城港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广西-防城港建筑工程1个月前

本人在港务局承包单位工作,公司派我去其他单位工作,不小心弄多了货物导致返工被罚款。罚款方式以收取钱财罚款,这是否正当?返工时有当时档位负责人说不需要在返工,本人离开了就对我不在场的进行罚款处理,这是否正当

查看林倡彬律师的回答

林倡彬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益佳律师事务所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结果公示期最少为几天 12070人查看

刘冰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金星伟业律师事务所

应急管理部焊工证能在工地上用吗? 5079人查看

孙泳欣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建造师可以是其他公司的股东吗不是公司法人, 4490人查看

奚备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驰东律师事务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0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