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吴忠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云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昭通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云南-昭通婚姻家庭1个月前

污蔑我把他妹妹带跑了 还说看见我带走的

查看董琼丽律师的回答

董琼丽律师 云南-昆明 云南鼎兴律师事务所

  •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定诽谤罪,需要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对象是自然人。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6052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4584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0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