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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行业交流1个月前

¥20.00

你好,我朋友打别人,但是没有构成伤害,对方要求走法律程序,这个情况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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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德敏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亚杰律师事务所

  • 伤者经鉴定为轻微伤或不构成伤情的,公安机关会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的,不再进行处罚。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伤者经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最后转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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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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