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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行业交流1个月前

¥20.00

我给别人借了4万块钱,请问怎么打条有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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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杰律师 湖南-邵阳 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

  • 1、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一直没有索要借款,适用最长的诉讼时效,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借款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就是说,在还款日期到期之后两年内,可随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强制执行还款。

    3、借款金额一定要大写,借款日期一定要明确,如: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于XXXX年XX月XX日还清。

    4、借款可以约定利息,但是不要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四倍,如:借期内利息为*%,到期与本金同时还清。如果超过银行存款利率4倍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5、写借条所用的纸和笔要选择能持久存放的,这样易于保管。另外借条最好是由借款人自己写,并签名按手印。

    6、借条中一定不要用有歧义的文字 。比如,“还”字,还字是有歧义的,它是多音字,比如,还欠款三万,可以理解成对方还(hai)欠你三万元,也可以理解成对方已经还(huan)了欠款三万。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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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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