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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电动轿车与对方电动二轮车相撞,致二轮车人受伤,电动轿车受损,目前交警已划分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对方已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昨天法院让我们赔偿对方损失,对方医药费总共3万8(因对方之前有债务原因没有农村合作医疗)但是有商业险,已经报销2万8,我想问我们按责任划分,我承担他剩余医药费的30%还是全部医药费的30%.另外目前虽然我车未维修但是对方也应该支付我维修费,不是吗?
张彤彤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北辰永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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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本人有9年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经历,擅长婚姻家事、合同、工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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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取得律师资格证,2010年10月开始在安徽相和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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