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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想一二(老朱)

新疆-塔城地区综合1个月前

我想咨询一个事儿,因为嗯,4月10号我们家老公几个朋友一起在喝酒,加他是四个人,完了以后,其中一个人要出去,回家的时候从二楼到一楼出去,回家的时候是怎么摔的?不知道他自己摔了以后就当场去世了。当时我们当地的公安系统把他们一起喝酒的人关起来,24小时里头查,从别的地方来鉴定,结果就是没有发现他人伤害,所以把他们放出来了,现在是他的家属要赔偿责连带责任的费用,这样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有没有连带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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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萍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

  • 饮酒者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饮酒者本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饮酒过量后可能导致的后果应当是明知的。在此前提下,当饮酒者在醉酒状态下发生伤亡事件,应当由其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02 同桌饮酒人未履行义务时,承担次要责任 民法典第176条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共同饮酒人在饮酒过程中对其他饮酒人负有提醒、劝阻和通知的义务,对醉酒者负有看护、照顾和护送的义务,此护送义务包括将醉酒者安置在对其人身不构成威胁的环境下。 若共同饮酒人未在饮酒过程中和饮酒后履行义务,当因饮酒造成人员伤亡时,同桌饮酒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由于饮酒者本人存在过失,可以减轻同桌人的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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