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开封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宁夏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石嘴山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宁夏-石嘴山债权债务1个月前

您好,我在2007年被朋友和银行合伙欺骗签了贷款合同,合同在2010年到期,合同到期后银行要求我还款,我因当时受骗又没有见到钱所以拒绝还款,2010年银行把我告到法院,法院进行了判决下了判决书(当时并没有通知我去开庭,我不知道这个事情),判决书日期是2010年,要求我30日之内还款,但是当时我没有接到通知,所以并不知情,今天银行拿着当年的判决书说要我还钱,不还钱就去法院告我并强制执行,可是法院判决书已经过了执行时效了,请问银行拿着这个判决书还起法律效益吗?

查看杨大勇律师的回答

杨大勇律师 宁夏-银川 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

  • 有效。判决书并不是拿到就生效,证实因为判决生效的时间经过以后,对方即没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也没有上诉,该判决书才产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即生效了。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95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1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