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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刑事辩护1个月前

¥9.90

你好!我想问,跟一个十七岁多,差不多十八岁的女孩子发生关系,女孩是自愿的,会犯罪吗?发生关系完后到分手才知道她脑子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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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莹律师 广西-南宁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个月前

  • 这以上都不是,为何警察还受理,

    1个月前

  • 凡是违背妇女意愿的性行为,有证据能证明的都属于强奸,哪怕是夫妻之间,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的,都是强奸,属于婚内强奸。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50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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