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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刘三于2001年5月病故,其有二子一女,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刘甲在其父病故一个月后也相继去世,有妻夏xx,子刘x川,刘丙于1999.8去世,有丈夫女儿马xx 刘三于1998.10立一份遗嘱:次子刘乙一向拒绝赡养自己,不能继承遗产,邻居张大叔与自己故交,可继承房屋一间,现金一万,幼女刘丙生活困难,可分房屋三间,现金三万,另者,多年好友赵大伯对他有恩,其家境不好,可分现金三万。 经查,刘三有房屋17间,现金11万,赵大伯于2001.1病故,有妻张xx,儿子赵x问:刘三的遗产如何分配???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自执业以来在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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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法学学士,滨州市优秀诉讼服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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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丽媛律师,山东哲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山东大学法学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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