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女性律师我很同情您的遭遇,但是我本着职业精神告诉您实话:如果男方真的死拖着不同意离,您通过诉讼程序想在孩子两岁之前把婚离掉,那几乎不可能。
对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愿意离的离婚纠纷,为了社会稳定官方最基本最原则的态度就是:劝和。使劲调解,能劝则劝,实在劝不动了给你时间冷静(潜规则是第一次不判离),你再次到法院起诉还坚持离才有可能判(说明你真的坚持想离婚)。
尤其是已经有孩子的夫妻,第一次起诉如果对方没有重大过错,那更是不可能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法条约定的对方的重大过错你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才有可能第一次判离,因为你作为原告是举证方。但即使如此,司法实践里达到以上条件第一次没判离的也很多。
一审如果不判离,根本没什么必要上诉,二审铁定不判,就等时间到了二次起诉更省时间。
假如你现在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就当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立案后三个月审结,加上前期起诉、法院审核、排期,最快也得四五个月,如果普通程序那得七八个月。第一次不判离,你得分居一年以后再去起诉,提供分居一年的证据坚持原来的离婚诉请,那么法院应当判离(理论上规定,民法典实施后目前时间还没到有这方面的具体判例)。
诉讼离婚非常伤时间伤精力,而且不确定性太大,很累很累。如果有条件,建议您尽量通过谈判协商,实在不行为了尽快脱身适当放弃一切利益进行条件交换也不是不可以。条件谈好书面确认下来,即使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对方又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去法院走程序有了离婚协议那也是王牌证据,方便得多。
离婚是两个家庭的事,谈判谈条件您作为一个要抚养孩子的母亲很不容易,建议让父母和关系密切的亲友一起上阵,有底气可以不怕被对方威胁欺负,有经验丰富的长辈也可以适当为你和孩子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