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山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晋中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2016年1月,王先生毕业后与某公司订立了为期四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两万元,2018年五月,由于个人原因,王先生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且王先生和公司之间不存在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和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规定的情况,那么公司还能够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该员工支付违约金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帮助人数:60人 粉丝人数:1762人
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帮助人数:64人 粉丝人数:1566人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2134人
你的法律安全顾问、法律事务贴心管家-罗玉石律师,重庆君纵律师
帮助人数:18185人 粉丝人数:2115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