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山东综合法律咨询 > 聊城综合法律咨询
我孩子(16岁)骑电动车与另一个电动车发生剐蹭,对方倒地,医院检查髌骨骨折,住院5天回家休养,交警事故认定我方负主要责任,而且鉴定双方的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三个月以后鉴定机构鉴定对方无残疾,只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医药费等进行赔偿,请问您:1、如果按交警认定双方电动车为机动车的话,我方费用该如何来出?2、机动车能认定为机动车吗?
周美云律师 云南-普洱 云南劲直律师事务所
李守尧律师 辽宁-大连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蒋金双律师 安徽-蚌埠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64人 粉丝人数:611人
李雨峰律师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其思维严谨,工
帮助人数:82人 粉丝人数:908人
帮助人数:3人 粉丝人数:117人
熊艳,中共党员,西华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
帮助人数:48人 粉丝人数:47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