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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店里上了半个月的班,店长说向公司多做13天工资,然后把多出来的转给她,并未告诉我用途,现在我已离职,离职时候店长告诉我不会给我发工资,但是还是发了,并向我索要13天工资,我应该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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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行业13年,办案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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