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江苏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南京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李某,授权采购员王某去采购水电材料,王某代表施工单位曾多次与材料供应商沈某谈判,进行协商采购水电材料。一年后,李某发现王某的办事能力差,工作效率低,即告知王某,不再委托王某采购材料,由李某委托他人去办理采购材料。但是,对这一情况的变化,沈某并不知情。事后,王某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于是与沈某签订了一份水电材料买卖合同。李某事后知悉认为:王某是无权代理,所以对本施工单位无效。但是供应单位认为该合同是有效的。这一争议如何处理? 请问哈,这个属于表见代理还是效力待定啊
刘冰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金星伟业律师事务所
孙泳欣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奚备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驰东律师事务事务所
王琛峰律师,深耕于民商刑行领域多年,取得一定成绩,用理智、激
帮助人数:11人 粉丝人数:421人
曾在企业担任法务,有着丰富的合同管理经验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
帮助人数:104人 粉丝人数:938人
就职于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民商事法律事务,熟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323人
从事执业律师10余年,擅长公司法务、股权纠纷、交通事故、劳动
帮助人数:1732人 粉丝人数:494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