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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债权债务1个月前

借条己三年(刚过三年),但在三年时间里有信息催还和微信催还纪录,法院会支持债权人吗?

查看赵国庆律师的回答

赵国庆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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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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