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萍乡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北京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大兴区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北京-大兴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朋友把银行卡卖给别人了 但是说好的三千五一张卡 一共三张卡 最后只给了一张卡的钱 现在已经被警察逮捕进看守所了 说涉嫌诈骗 怎么判呢?

查看刘春光律师的回答

刘春光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

  • 您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明确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犯罪,若不符合本条,则不构成本罪)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44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1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