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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刑事辩护1个月前

一个15岁的男孩子与一个满14岁未满16岁的女生,发生了性关系,男方是硬上的,女生说她并没有自愿,那她这个没有自愿,怎么取证,来证明男方是强上的?并且女方还怀孕了。这个事构成强奸罪吗?这个是算刑事犯罪吗?如果去法院提起诉讼,这个诉讼算什么?男方会蹲监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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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传林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

  • 从你陈述的情况,可能构成强奸罪。建议你报警处理,让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你需要证据来支持。
    关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是需要证据来支持的,就是要看现在你有的证据能不能支持,再就是报警后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能够取到什么样的证据了。
    如果都怀孕了,更需要注意的是:
    (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
    (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3)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4)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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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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