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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占和

内蒙古-包头刑事辩护1个月前

¥10.00

在耕地上建加汽站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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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江律师 内蒙古-呼和浩特 内蒙古信真律师事务所

  • 天然气加气站用地性质为国有土地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里所指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9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因此,申请建设天然气加气站所涉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
    (二)天然气加气站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

    土地用途指土地权利人依照规定对其权利范围内的土地的利用方式和功能。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之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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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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