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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尊敬的律师,我有一个问题想向你们咨询一下,本人驾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我的主责,对方的次责。对方在事故中锁骨骨折,分为两期治疗,治疗需植入钢板固定,一期治疗现已完成,对方做了伤残鉴定和后期治疗费用评估的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对方达不到任何等级的伤残,后期治疗费用还需11000元。问你们一下,一是这11000元,我方按照什么标准来进行赔偿?二是后期治疗的误工费、护理费如何计算?恳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啦!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刘丹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
杨志发律师 广东-惠州 广东璟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