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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女方在结婚前于别人同居几次,并不知情况怀了小孩,同时又于自己未来老公同居了,并结婚了,婚后老公三年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并同意接受了这个事实,继续生活并俩人又生一个小孩子了,现老公提出离婚,并不分任何财产给女方,法律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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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帅朋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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