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遵义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宜宾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四川-宜宾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妈妈和继父分居7年了,一直都各管各的生活,现在继父生病住院,医院又叫我们付医药费,怎么办,我妈妈有60岁了,我妈妈是农民也没钱,而且他来我们家的时候我们都是成年了,出去打工了

查看杜国栋律师的回答

杜国栋律师 四川-宜宾 北京市惠诚(宜宾)律师事务所

  •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本来也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但法律赋予特定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与生父母子女间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们称之为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或称之为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这里特定的继父母与继子女是由法律规定的,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那么,法律如何界定特定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范围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理解为:具备继子女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情形的就是特定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显然是未成年的继子女。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已经成年的子女,不可能成为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因此也就不可能成为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5995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4562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9047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1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