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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请问一下普通耳饰非非珠宝类商品有生产和质量要求吗?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查询吗?

查看樊凤丽律师的回答

樊凤丽律师 北京-昌平区 天津港山律师事务所

  •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这项规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应当指出的是,这里所说“危险性”不是指产品本身是否属于危险产品,如烟花、爆竹、煤气罐等,其本身就属于危险品,而是指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上存在瑕疵,从而有可能导致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结果的发生,即不论产品本身是否属于危险产品,只有当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时,生产者才承担责任。二是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这项规定同样也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即产品必须具有其最基本的用途。二是允许产品存在使用性能上的瑕疵,但是这种瑕疵不论是否明显必须加以说明,否则将要承担质量责任。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通常产品的生产者都应当在其产品或者产品的外包装上用文字注明该产品已经具备的标准、产品的主要成分、性能以及用途等质量状况,如果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未达到该说明上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的生产者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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