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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行业交流1个月前

法律有给子女的东西不能取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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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学明律师 四川-攀枝花 四川晓明维序律师事务所

  • 您说的“給子女的东西”,民法典称之为“赠予合同”。赠予行为属于单方自愿的行为,一旦受赠人接受,则与合同履行完毕,赠予人一般不能反悔追回, 例如:甲将自己闲置的住宅,无偿赠予乙,且登记过户到乙名下,则不能收回。
    但有例外,若因赠予行为 ,严重影响赠予人生活,则可以撤销之。但抗震救灾、公益捐赠不能撤销。
    一言以蔽之,赠予合同 ,一般情况下,不应撤销,亦即不能收回,但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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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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