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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刑事辩护1个月前

¥9.90

我是夜场的小姐。 在玩耍的过程中。 客人 摸了我一次 我第一次是摔开他的手。第二次。又摸我。是掐我。 我就打了他一巴掌。 打胸口部。他就直接一脚踹我到地上。 踹肚子。 现在肚子很疼。 我可不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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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云云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

  • 您可以报警。该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他的行为属于猥亵行为。你可以选择报警。报警之后,警察将带你去派出所作笔录。你如实告诉警察就可以了。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57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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