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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刑事辩护1个月前

¥9.90

前天傍晚被人强行抱住亲吻 对方算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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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潍州律师事务所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样的行为最起码是猥亵或者是骚扰,至于有没有严重到违反刑法的程度,需要看具体情节

    1个月前

  • 事情是这样的 19号晚上19点左右我媳妇在自家的大棚浇地 本村一人看到就我媳妇一人在那里 天色也已经擦黑了 就起了歹心 先是对我媳妇动手动脚 我媳妇就躲闪 实在躲不开了就跑到大棚里去躲 没想到那人追到大棚里 然后我媳妇又跑到棚外边他又追出来,之后就把我媳妇一把抱住就亲 手还摸她的胸部 拿出手机来打电话让我快去 这才吓跑了 手机不在身边的话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1个月前

  • 像这样的情况,可以直接考虑报警处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妇女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妇女不能反抗。
    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用下流动作或淫秽语言调戏妇女的行为。例如,偷剪妇女发辫、衣服,追逐、堵截妇女: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涂抹污物等,原刑法第160条规定,侮辱妇女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本条虽未规定情节恶劣,但是对于侮辱妇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例如,偶尔追逐、堵截妇女,经教育后悔改,并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通过你的描述来看,构不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考虑治安管理处罚。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65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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