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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行业交流1个月前

律师你好,假如说,我跟别人约架,并事先说好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不由对方承担。然后我和我的朋友把他砍伤了,请问,我用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查看廖志强律师的回答

廖志强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发现(宜宾)律师事务所

  •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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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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