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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请问一下在海外打工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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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启涛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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