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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公民出生都有享受国家政策和法律的权利,但是我的孩子都24岁,没有土地,连宅基地都没有,现在修房都修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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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美玲律师 重庆-渝北区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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