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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y🎉

天津-和平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10.00

律师您好!我和前夫离婚两年了。共同财产没有多少,我一分没要。他再婚了,但是最近他总是诽谤我侮辱我。我能起诉他前夫赔偿精神损失吗?

查看丁月琴律师的回答

丁月琴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

  • 你的证明对方诽谤了,以及对你的精神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个月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对方真的有诽谤你,那么你起诉对方是可以得到一定的精神损失费的,但是起诉他人诽谤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才可以,可以获得多少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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