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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07年土地征用补偿款5万多元由村民小组长保管并发放,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5万多元的本金及2007年至今的逾期利息,法院判决的起息点时间从上诉之日起算起,请问我这十三年的利息一点都没有了吗?请问法院的判决利息的起点是否合法,我想上诉骋请网上名律师做我的委托代理人,请名律师指点谢谢!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多年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至今扔担任多加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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