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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有控股公司正式员工,被单位停职调查,后来免予处理,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生活费,7年后恢复工作。恢复工作时单位对其采取试用期一年的处理方式,工资仍按当地最低标准发放。请问:1、在停职期间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如结果未受到行政处分,停职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如何补偿?2、免予处理 恢复工作的,职等、工资、福利等待遇应按什么标准发放?3、恢复工作后单位对其试用期一年的做法是否合法?谢谢!
问题补充:
被停职调查后免予处理,恢复工作后待遇及补偿问题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执业以来,成功参与办理了多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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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业于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担任多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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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各种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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