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惠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征地拆迁法律咨询 > 湖南征地拆迁法律咨询 > 长沙征地拆迁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湖南-长沙征地拆迁1个月前

¥9.90

请问专家,划拨用地按现的法律,如何改变用地性质?

查看尹晖律师的回答

尹晖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湘知远律师事务所

  • 1、原土地使用者向国土部门申请交回土地,并由原土地使用者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确定补偿价格,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
    2、国土部门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原地块调整后新的用途及规划条件,在综合考虑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土地成本、市场教育参考价格和近期相邻宗地交易价格的基础上,经规划、国土、财政、监察部门集体会审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并由土地交易机构依法组织招拍挂出让。
    3、经招拍挂出让后产生新的土地使用者。新的土地使用者与土地交易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4、土地使用者按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划拨土地按新用途补交出让金协议出让。划拨用地不可以直接用于商品房的开发。程序可能是政府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现状用途进行评估,给划拨土地的补偿,后由政府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完成后以招拍挂进行出让,由受让方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受让方取得该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进行商品房的开发。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农村三级肢体残疾的优惠政策各生活补贴 22651人查看

唐梦莹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1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